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集团公司进一步加强公司管理范围内的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健全切合企业实际的考核评价机制。近期,《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属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定期考核暂行办法》和《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部部室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人员定期考核暂行办法》已经集团公司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并于2009年12月1日起正式执行。
定期考核工作每两年组织一次,集团公司各直属企业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总部部室领导班子和全体中层领导人员2008年至2009年度的定期考核工作将安排在明年2月至4月进行。届时集团公司党委将按照一定程序,综合运用业绩评价、民主测评、员工满意度调查、个别谈话、综合评价等办法,客观公正地评价考核对象。